基本审核准则
现金津贴金额水平
住户中合资格成员人数 | 现金津贴金额(每月) |
1人 | 1,300 元 |
2人 | 2,250 元 |
3人 | 2,700 元 |
4人 | 3,050 元 |
5人 | 3,350 元 |
6人或以上 | 3,900 元 |
发放现金津贴
计算现金津贴起始月份
计算现金津贴申领的起始月份,会以一般公屋申请住户符合所有申领资格的月份,或以递交已填妥申领表的月份而定,以较迟者为准,最早计算日期为2021年7月1日。现金津贴以有关历月的首天起计算。
例子(一):某住户的公屋申请登记日期为2018年9月6日,他们将于2021年9月6日轮候公屋刚超过三年,因此他们将由2021年9月起符合「已轮候公屋超过三年」的资格准则。该住户于同月符合所有资格并递交申领表,如获批核申请,开始计算现金津贴的起始月份将为2021年9月。
例子(二):某住户于2021年7月13日符合所有申领资格,并于同日递交已填妥申请表。如获批核申请,该住户的现金津贴发放将由2021年7月1日起计算。
例子(三):某住户于2021年7月13日符合所有申领资格,并在2021年8月10日才递交已填妥申请表。根据「较迟者为准」原则,现金津贴办事处会以2021年8月作为计算获批核申领现金津贴的起始月份,因此该住户的现金津贴发放将由2021年8月1日起计算。
覆核
详细内容请参阅《现金津贴试行计划申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