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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津貼試行計劃(試行計劃)為期三年,旨在紓緩基層家庭因長時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而面對的生活困難,並由房屋署負責推行。
(註:如欲了解試行計劃詳情,請參考《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申領須知》。)
重要告示:申領者及/或其家庭成員蓄意提供虛假資料,或漏報資料以騙取現金津貼乃屬刑事行為。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延長一年至2025年6月。政府會適時再就計劃作檢討。
政府已於2021年6月底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已收到申領表的公共租住房屋一般申請住戶若符合資格及有意申領現金津貼,應盡快填妥並遞交。要注意︰現金津貼起始月份,是以申領住戶符合所有資格的月份,或以遞交已填妥申領表的月份而定(以較遲者為準)。如有查詢,請致電熱線3105 3333。